消費糾紛
食品廣告不實 宣稱減肥最多
食品廣告不實的案件層出不窮,去年新北市衛生局查獲市內197件違規案件,開鍘666萬元,其中宣稱「減肥瘦身」與「預防心血管疾病」占了半數。
衛生局表示,分析食品違規廣告發現,197件案例當中,宣稱「減肥瘦身」效果的食品廣告共48件居冠;占違規數量25%,而宣稱對「心血管疾病」有助益的廣告,有47件占24%居次;「美顏豐胸」則有26件占13%名列第三。
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說,「虎克科技公司」曾推出藝人劉香慈代言的「船井burner超孅錠」廣告,宣稱產品有瘦身、美顏效果,去年被查獲15件違規,共裁罰62萬元為最多。
另有電視台刊播「南美洲進口高纖超順暢奇亞籽」廣告,宣稱「自然而然排光體內老舊物質,輕易的和微突的小腹、肚子的肥油說ByeBye」,涉嫌以不實、誇張、易生誤解的廣告銷售,依法裁處6萬元。
林冠蓁指出,103年度共查獲食品違規廣告592件,其中有395件公司設址在外縣市,已移請當地衛生局辦理,其中有6成違規業者都是透過網路刊播。
衛生局說,近年在網路刊登不實廣告的比例逐年增加,足見網路購物成為科技世代的行銷策略主力,其次在電視購物平台刊播占22%,電台與平面廣告僅占10%與6%。
一般與健康食品並無減肥瘦身與改善病症的效果,若廣告不實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,將裁罰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。
2015-02-26 聯合報